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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一男子在借钱给朋友后遭遇意外身亡,其妻在追索债权时却遭到拒绝,无奈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4月8日,金寨法院通过审理支持了妻子的诉讼请求。 据悉,1990年10月被告吴某为做生意向原告赵某的丈夫王某借款10000元并约定了利息。2006年11月吴某归还了全部本金,利息经结算后又重新出具了一张17000元的借条。2011年10月8日,王某遭遇交通事故去世。之后,赵某多次持借条找到吴某,吴某均以赵某不是借款当事人为由拒绝还钱。赵某无奈,只能向法院主张权利。 金寨法院认为,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吴某欠款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理应履行还款义务。因王某死亡,赵某作为其妻子主张权利于法有据,故依法判决被告吴某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赵某欠款1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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