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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民生] 六安:驾校学员练车致两人亡 学员无责教练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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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7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去年8月份,在105国道青山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市区城南一家驾校的学员练车时发生意外,重型教练货车挂倒一辆摩托车后共造成两人死亡。昨日,记者从裕安区人民法院获悉,驾校教练苏强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而学员张生不承担任何责任。

  苏强今年28岁,事发前在城南一家驾校任教练。2013年8月11日8时许,苏强以教练员身份随车指导学员驾驶重型教练货车,驾校学员张生驾驶该教练车沿105国道青山段由北向南行驶至1120KM+380M处,将同向后方吴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挂倒,致吴某当场死亡,摩托车乘座人陈某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事故责任认定,苏强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我市交警部门调查后认定,苏强随车指导学员进行道路驾驶练习时,未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行驶,在事发路段,教练车未与路边行人保持必要的横向间距,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教练苏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案发后苏强向公安机关投案,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于庭审后全部履行完毕,被害人亲属对苏强的行为表示谅解。


  裕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苏强在教学活动中,未尽教练职责,致使学员张生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两人死亡,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苏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能认罪,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并对被害人亲属作了经济赔偿,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王芸  储著坤)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4-4-17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判决对驾校教练的职业有什么影响。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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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7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教练也够倒霉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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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7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开车真要注意些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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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9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时那场面厉害啊,道路直接堵住,六安到霍山只好绕道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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