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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男子冯某因年龄较大,需要她人照顾,与保姆王某某结为连理。不过,最近冯某诉上法庭,称王某虐待他,经常不给饭吃,要求离婚。 据悉,两人双方年龄差距较大、沟通不畅,婚后夫妻之间出现裂痕,冯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男子冯某称,王某某经常虐待他,不给饭吃,有病不给治。有时候,王某某经常外出数日不归,把自己的工资卡、医保卡强行拿去,不给任何费用。 王某某在庭审中辩称:不同意离婚,原告诉称不是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以受被告虐待、被告不履行夫妻义务为由主张离婚,被告对此予以否认,原告未能举证证明,故原告请求离婚,法院不予支持,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不准冯某某与王某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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