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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于1966年10月的林某,原系中国农业银行祁门支行资产部的客户经理。利用在银行工作以及熟人关系等“便利”条件,林某通过口口相传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3700余万元。记者今日从黄山市祁门县人民检察院获悉,林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被依法提起公诉。
据祁门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自2011年1月至2013年11月间,林某在祁门县农业银行工作期间,以支付月息2%-5%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帮助浙江开化人徐某(另案处理)向他人非法吸收存款。林某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等。至案发时,林某向不特定的29名个人吸收存款共计3753万元,造成实际损失2975.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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