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306
  • 回复0

湖北省首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公开审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5-13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荆楚网消息(记者鲁腾 通讯员孟娟)5月13日上午,江夏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这是《刑法修正案(八)》将组织出卖人体器官行为入刑后,湖北省首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2年底,被告人邓某、陈某等人合谋通过给他人进行肾脏移植的方式出卖人体器官。

  经审查,被告人邓某负责购买手术器械、药品,并租赁藏龙岛开发区栗庙新村一处私房作为手术室,被告人陈某担任主刀医师实施肾脏移植手术,其他人员分别担任麻醉师、手术助手和护士及联系肾源等人员。

  2012年底至2013年8月间,通过互联网,介绍联络肾脏出卖者和肾脏植入者,被告人邓某等人先后组织实施6次肾脏移植手术,成功交易四次,从中牟利98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邓某等人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应当以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追究刑事责任。

  鉴于该起案件重大复杂,涉案人数较多,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六安论坛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微信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