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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1名小学生结伴爬山被困50米高悬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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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3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小学生大型集体活动事故时有发生,每一次集体活动都让教师、家长为此胆战心惊。6月1日10时30分许,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玉壶镇上林社区新林村水电站旁,有11名小学生结伴爬山时被困悬崖。经过当地民警、消防和村民及时伸出援手,将他们成功救下。

救援人员赶到现场时发现,11名小学生焦急站在坡度大约70度、高近50米的悬崖上等待救援。救援人员马上用喊的方式稳定孩子们的情绪,不要随即走动,立即开始救援,先由两名救援人员带上安全绳索爬上斜坡至学生被困的位置,将绳索固定在悬崖的大树上,将绳索往下放,随后其他救援人员利用绳索爬上斜坡,每隔3米站一人,利用接力的方式将孩子们一一救下。经过近1小时的紧张救援,11名小学生被成功救下,所有被困学生并无大碍。
经了解,这11名被困人员是玉壶东岩小学的六年级学生,因为马上要毕业了,又正值“六一”,所以自发组织出来爬山游玩,谁知道悬崖爬上去后发现太陡根本下不来,被附近村民看见后才及时报警。
小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管理规定
学生进行校外集体活动时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校外集体活动主题应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思想内容,能鼓舞学生积极进取、陶冶情操、增长知识、奋发向上。
1.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注意安全,做好车船以及活动地点等的安全检查工作,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以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2.外出实习班级,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到实习地附近风景或途中风景区参观、游玩。
3.若遇雨天等恶劣天气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不准组织学生进行校外游玩活动;已批准的,一律自动取消。
4.经批准的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有教师亲自带队,一般以杭州市及其近郊为宜,当天往返,未经批准,不得在外住宿或露宿。
5.学生不得擅自到江河、水库、池塘游泳,不得擅自组织观潮活动,不得擅自到荒山野岭游玩、野炊等活动,违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分,造成事故者一切后果自负。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4-6-3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熊孩子太能作了{:1052:}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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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3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家好好收拾他们{:1032:}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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