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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Y峰是安徽省霍山县商务局科员,2008年11月,通过霍山县委组织部下派到位于霍山经济开发区的安徽龙华集团任党建指导员。
从2008年11月到2013年底,宋Y峰不仅没有开展任何党建工作,而且严重不遵守企业管理制度,2009年,宋Y峰正规打卡考勤仅仅38天,其余除少数情况确因办事延误无法按时打卡考勤外,绝大多数时间均靠撒谎骗取考勤人员统计考勤,2010年后,不再履行任何考勤手续,由于其是机关公职人员,企业考勤统计人员不敢得罪、企业老板不想得罪。就这样,宋Y峰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想什么时候上班就什么时候上班、想什么时候下班就什么时候下班,就是上班,也就是拉紧窗帘、关紧办公室门抽烟玩电脑,每月拿着几千块钱的额外工资(商务局工资照发),不干任何工作。当然,宋Y峰到企业,原本就不是为了给企业干,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到企业淘金的,他的行为,严重玷污了机关工作人员的形象。
近两年,从中央到县里,各级组织部门都发文禁止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禁止到企业任职、挂职,霍山县委办公室也于2013年12月25日霍发办(2013)14号关于印发《霍山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及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党建指导员选派进行了规定。文件“八”规定:现已选派在企业单任党建指导员未满5年的,企业要求、本人自愿,继续在企业单任党建指导员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于2014年1月10日前重新办理选派手续,并按本办法规定执行。现已选派在企业担任党建指导员5年及以上的,必须于2014年1月10日回原单位工作。期满不愿回原单位工作或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愿主动辞职的,由组织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并交县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该文件生效已经五个多月,2014年1月10日期前,霍山有上百个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企业任职,县委2013(14)号文件出台后,这些企业任职人员大多已回原单位上班,唯独宋Y峰既未在组织部门重新办理党建指导员选派手续,也没在商务局辞职,党组织关系也早已转回工作单位霍山县商务局,但其仍在龙华集团上班,领取双份工资(龙华集团、县商务局均领取工资)。尽管县委组织部多次找宋Y峰本人和其单位主要领导谈话,要求其回原单位上班,但宋Y峰视组织部门文件于不顾,仍然我行我素、逍遥自在,仍然在龙华集团上班。
为什么县委文件对别人都起作用唯独约束不了宋Y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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