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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想必平安小区广大居民都已经看到通知了。物业公司对小区规划内的车位全部安装了地锁,并且局部绿化带也变为水泥地并安装地锁。物业公司采用出租或出售的方式给予小区内的车主。且不谈租金价格问题,我想请问住建委领导,该改造方案是否通过规划许可?
小区规划内的停车位及绿化等公共区域属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在没有征得超过2/3业主的同意下,谁给予其自行安装地锁并出租的权利?
请问房管局,业主委员会的权限是什么?业主委员会有无权限在未通知全体业主的情况下,授权物业公司作出该种行为?该行为是否已违法?如果不违法,请提供法律依据名录。
平安小区作为六安较大的一个安置小区,小区居民的素质确实参差不齐,随意占用绿化带、种菜、随意堆放杂物等现象确实较多。这对于物业的管理来说也确实有难度,这作为业主的我也不得不替物业公司说一句。管理有难度就要加大投入,所以物业费价格也涨了。这作为业主我们理解而且我们也都按新标准交了。可这时
物业公司口口声声说为方便业主,实则出租业主的公共区域忙赚钱却让广大业主意见很大。
请相关单位领导给与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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