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2799193875 于 2014-7-4 09:46 编辑
7月2日,沪陕高速六安境内发生一起由“碰瓷”而引发的抢劫案件,犯罪嫌疑人先是用车辆碰撞受害人车辆,进行“碰瓷”,继而明抢,当场抢走价值2万余元的现金及财物。由于受害人害怕报复报警较迟,警方未内现场抓获嫌疑人。
7月2日15时30分许,六安市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民警正在六安市金寨县长岭关收费道口进行交通违法行为纠查,这时一辆北京牌照的黄色小型轿车行驶到民警身边突然停下,“警察同志,我要报警,我被人抢劫了!”
这是一40岁左右稍显瘦弱的男子,面对民警的询问,男子有些紧张,断断续续的叙说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该男子姓徐,在合肥做生意,当日中午他从合肥驾车前往武汉,大约在14时许,其驾车行驶至沪陕高速682公里处附近(六安市境内),一辆银白色奔驰小轿车突然撞击到他车辆的尾部,随后又绕到前方将他的车辆逼停。
在应急车道内,徐某一开始认为这仅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可是在对方车辆下来四个彪形大汉将其围住,要求其赔付现金并威胁不准报警后,徐某这才意识到这是“碰瓷”!徐某试图和他们讲道理,可是根本说不通;想要反抗,可是当徐某孤身一人被四个大汉围殴几拳后,只能放弃;报警又没有机会,徐某只能掏出装着几百元的钱包,说身上没带多少现金。可没想到,对方开始明抢!在车厢内的一阵翻找后,徐某放于车辆皮包内的16000余元现金被抢,脖子上价值近5000元的一条金项链也被抢走。
对方临走时,再次威胁徐某不准报警,说记得他的车牌号可以查到他的住址。徐某在对方走后也迅速驾车离开,直到看到执勤民警后才报警。
路遇事故坚持报警别给现金
民警从徐某车辆的行车记录仪上提取到了当时的现场画面,固定了嫌疑车辆(号牌为皖B96F8W,经查为假号牌)和嫌疑人,并将此情况向上级机关做了汇报,请求各高速公路收费道口对嫌疑车辆进行布控查缉,并加强路面巡查管控。
由于时间已过去近两个小时,各收费道口及路面巡查中均未发现该嫌疑车辆,目前本起“碰瓷”案已移交给当地刑侦部门处理。
据警方介绍,“碰瓷”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是轻微剐蹭,车辆严重受损;二是车辆慢行或是等待却突然被追尾;三是“碰瓷”者故意不报警,只要求私了,并伴有胁迫。
警方提醒:遇到“碰瓷” 者,不要慌张,注意收集证据,坚持报警,拒绝给予现金。在高速公路上遇到“碰瓷” 者,由于受害方往往势单力薄,在武力威胁下,不要强行反抗,要注意收集“碰瓷” 者的体貌、言语及“碰瓷”车辆特征,待“碰瓷” 者离开后,要第一时间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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