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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平安保险客户们:
我是平安保险公司车险客户,我从2011年由朋友介绍开始成为平安车险客户。至2014年6月18日前从未向公司要求索赔过。平时有小的伤痕,都是我个人出钱维修,从未要求公司处理。今年6月18日下午,我的车不知被何人的车撞坏两处,我听朋友说,他从别处公司遇到同样的情况,公司3天内处理好并且赔偿金到位。于是,我也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向平安公司打电话,由公司安排人员进行检验。因为第三者逃逸,由定损员(李姓)按照第三者逃逸的规定,支付全额的70%=850元。让我到4S店维修,并介绍到普桑店维修。因为两处需要喷漆,我个人感觉不如做个整体喷漆,我向他们询价,他们告诉我,保险公司赔850元,让我个人再付1500元。我又向其他维修公司进行询价,他们的价格都比这家便宜300-400元。最后我向定损员反应,定损员说到其他店维修也可以,到时开850元发票交给公司,公司会在3-5个工作日把钱打到我给他们的银行帐户。之后我找到一家修理厂进行维修。第5天我把发票送给平安公司六安分公司。接待我的人员说我的发票不是4s店发票,要下浮20%支付,我没有同意,就询问他们经理的电话,我把情况反映给部门经理,经理让我把发票交给工作人员,并且告诉工作人员,由他处理。一直到7月1日,我的银行帐户才进595元。我又向公司询问,公司人员告诉我:你只能得到850元的70%。奶奶的,这是你们平安公司办的事吗?气急之下,我与他们理论,当时定损员李根据实际情况同意支付850元,为什么现在变成595元,你们不是在忽悠客户吗?我要到消协投诉你们。结果,他们告诉我,到哪投诉都没有用。我在纳闷:朗朗乾坤,你们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平安保险公司,竟然想一手遮天?虽然钱不是太多,只是心里憋着一股气难受,不能就这样被你们给忽悠了。因此,在这里,我以我的事实和人格告诉所有平安保险的客户们,亲们在与他们打交道时,要长个心眼,千万不可盲目信任他们,到时没有晴天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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