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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女,今年24岁.在六安某工地上班,昨天下午去六安市龙河路,明珠·江南世家3号楼901室的六安市众建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办事,其责任人耿天松对我百般刁难,不给办事,本人在他们公司等了一个小时仍旧没有给我盖章。
由于事情没有办掉我当时心情不好出门时带了点小情绪,关门时将们重重的关了一下子,然后那个一米七几的个子把我直接堆倒在地,用脚踹我,拿手掐我脖子,脖子仍有伤痕,胳膊也被推倒在地时软组织受伤,胳膊外表皮划伤.其还恶人先告状说我把他抓伤了,试问我158的个子怎么抓的到他那个一七几的个子的大男人呢?
那一个大男人打了一个弱女子怎么打的出手啊.他们不是服务性的公司吗?有动手打人的吗?有打女人的吗?工作不就应该相互配合吗?这样的公司哪个工地敢找他合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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