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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民生] 寿县女婴被遗弃在坟地 未抚养构成遗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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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1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小叶是个不幸的孩子,说她不幸是因为在他出世没几天的时候就被自己的亲爷爷遗弃在了一处偏远的坟地,而小叶的亲生父母是一对还未成年的“夫妻”,根本没有能力抚养一个患有先天性疾病的孩子。近日寿县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嫌构成遗弃罪的案件。

  被告人张某的未成年儿子张某某和未成年妇女叶某同居,叶某于2013年11月在妇幼保健院产下一患有先天性疾病的女婴,后入院接受治疗,同年12月,被告人张某主动放弃对新出生的患有先天性疾病孙女的治疗,并于当晚驾车将女婴遗弃至一坟地草丛内,次日中午该女婴被人发现获救。事发后,张某对遗弃女婴的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某与叶某虽产下女婴,但由于二人均未成年,被告人张某对女婴负有抚养义务,由于被告人张某对于身患疾病的幼小婴儿不履行抚养义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遗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告人张某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王欢)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4-7-21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只算是遗弃罪吧!!!{:1052:}抛弃在坟地里明显的就没打算让女婴活着{: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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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1 17: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大人作死,孩子受罪,现在的年轻人一点责任心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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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1 19: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可惜!我好想收养一个小孩都收养不到!还有人把小孩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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