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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减龄”嫁嫩夫
夫有“感情洁癖”二度诉离婚
本报讯 都说爱情来了,年龄不是问题。可舒城男子吴某得知妻子刘某不但大自己五、六岁,还曾有婚史时后,心理失衡,两次去法院要求离婚。
妻子刘某得知丈夫诉离,非常失望,看到丈夫铁定要离的态度,只得咽下伤心的苦果。
原告吴某是舒城人,85后。2006年在江浙打工时,认识了四川女子刘某。
小巧的川妹子刘某,让吴某产生好感,经过追求,双方走到了一起。不久,吴某带刘某回到舒城老家,按农俗举行了婚礼。
2008年生下一子后,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夫妻非常恩爱,一家人相处融洽。
可就在两年前,吴某无意中得知,妻子当初和自已登记结婚年龄系造假、而且她在四川老家曾经结过婚时,一下子心理失衡,难以接受,觉得婚姻再无信任感。
并渐渐地开始选择逃避、在外面工作回来,宁愿花钱住宾馆,也不愿意回家,更不愿意和妻子同床,虽然妻子多次请求谅解,亲戚朋友也从中劝和,可是吴某始终无法跨过心里这道坎,曾经幸福的家笼上了阴影。
2013年吴某第一次诉请离婚,被判不准后,双方夫妻感情并没有缓和,虽然妻子对家庭和孩子都非常好,但是吴某就是害怕看到妻子,他总觉得恶心,双方因此长期分居。
2014年6月,吴先生再次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和抚养婚生子。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两人解除了婚姻关系。
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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