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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新社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一名网页设计师在家中电脑下载71.4万个影像档案,不少为成人影片,连法官也对被告的下载数量啧啧称奇。
被告李万豪(31岁)毕业于艺术设计学院,现职网页设计师,早前已承认犯藏有儿童色情物品罪。据案情指出,被告所收藏的影片中,不乏性虐儿童的变态情节。
去年3月12日傍晚7时许,警方根据线报到被告位于屯门安定邨定德楼的家中搜查,在其电脑内起出71.4万个影像档案,当中大部分为动漫画,其余为成人电影。
法官对被告藏有儿童色情档案之多大感惊奇,查问被告有否精神病纪录,被告否认。案件原昨日判刑,因被告的心理报告未完成,案件再押后至4月5日判刑,其间被告还押。
据台湾东森新闻网报道,新北市高姓女子和老公游男常常会一起用家里电脑看性爱影片,今年1月高女一如往常地点开资料夹,赫然发现片中男主角竟是自己老公,被抓包的游男恼羞成怒告妻子擅用自己电脑。新北地检署表示,因为电脑是夫妻共享且未设密码,不起诉高女。但检方看完影片后,查出新证据,发现游男至少与11名女子偷情18次,将游男起诉。
30多岁的高女向检方表示,她和年龄相仿的先生结婚4年多,平时2人就共享同一台电脑,也常一起看性爱影片。今年初她在用打印机打印文件时,原想看性爱影片消磨等待时间,不料竟意外发现片中男主角是她的老公。高女说,根据影片显示,先生至少和3女有通奸行为。
检方调查后认定,原告游姓男子的电脑原本就没有设定密码,高女复制电脑内的影片档也是为了保存通奸证据,因此将高女不起诉。游男坦承,前年4月至去年9月出差期间召妓并将整个性爱过程拍成影片带回家存在电脑中,没料到被妻子抓包。
虽然游男强调自拍都经应召女同意,但检方勘验影片后发现至少有一名女子察觉镜头,起身找出摄影机关闭电源,另外也查出,游男至少与11名女子共偷情18次,因为游辩称不知应召女本名,也忘了拍摄地点,最后检方仅起诉游男妨害家庭。而游与妻子已离婚,正商谈数百万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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