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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0日,舒城汽车站对面交警一中队大门一侧,一辆交通执法车违停致使他人车辆无法移动。车主在等了二十分钟后主动去寻人开车,经周围人提示,找了很久在交警队办公大楼里出来一个手拿车钥匙的人,因车主看到警车内有“拍摄交通违法告知书”,就半开玩笑说“我也给你车拍张照,罚款100元。”不料就是这句话惹毛交警,回办公楼了,还说就是不开车。无奈车主只德求助110,110来了那人还是不下楼,最后110又找了交警队好几个人打电话,前后两个多小时,那个交警才恶狠狠的把车开走。车主想问交警大队知法范法有说法吗?交警车非执行公务违停要交罚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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