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355
  • 回复1

[情感驿站] 5名男子骗2名女子喝下**后将其轮奸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8-13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家看黄色录像后心痒难忍,5名男子购买迷药“三唑仑”后到歌舞厅寻找作案对象,在带着两名女子吃夜宵时,将迷药放入饮料中骗两人喝下,之后再将两人带至附近进行轮奸。

  家中看黄色录像五男子心痒难忍

  昨日,据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此案发生在12年前,2012年2月7日,在犯罪人员熊某、夏某、熊某强、李某先后落网的情况下,犯罪人员张某华主动投案自首。至此,当年轰动一时的迷奸案中5名犯罪人员一一被判刑。

  据了解,熊某等5人均是无业人员,2000年8月21日下午,熊某强、夏某、张某华、李某在熊某家中看完黄色录像后,觉得心痒难忍就想“找点乐子”,但因为5人均无职业,所以也没有钱去找小姐,于是5人就想到去公共场所,骗几名女子来“玩玩”。

  “5名男子均是‘70’后,有的成了家,也有没成家的,平时不愿意工作,喜欢聚在一起寻找刺激。当天上午,5人看完黄色录像后就开始商量,到外面找几个女人一起‘玩玩’,这个主意一提出,就得到了众人的响应,5人立即出门去寻找作案对象,根本没有想到犯法不犯法的问题。”法官介绍说。

  购买迷药“三唑仑”舞厅寻对象

  随后,5人中的熊某强提出买药品“三唑仑”给作案对象吃,趁她们昏睡时实施奸淫,在场的人均表示同意。

  随后,张某华、夏某、熊某强、熊某到南昌市三眼井附近一家药店买了“三唑仑”。当晚7时许,被告人张某华同熊某、李某、夏某、熊某强带着“三唑仑”药,来到南昌市铁路八村金生大舞厅寻找作案对象。在该舞厅逗留时,夏某和熊某强因与人斗殴,被公安机关人员带走。期间,张某胜、张某军(另案处理,均已判刑)得知上述人员准备奸淫之事亦加入进来。在该舞厅逗留时,5人看到女子蔡某独身一人,便上前与其搭讪,之后以请蔡某吃夜宵为由将蔡某约出,蔡某想到自己独身一人,于是叫来自己好友胡某一同前往。

  饮料中加入迷药众人轮奸两女子

  约到了蔡某、胡某两名女子后,上述人员等以吃夜宵为名,将被害人蔡某、胡某带至南昌市彭家桥下一家餐厅,由张某华、熊某将“三唑仑”药,放入饮料健力宝中,并骗得两名被害人喝下,待药力发作,两名被害人昏昏欲睡时,上述人员将两名被害人带至师大南路顺外新村一楼房4楼的平台上,熊某、李某、张某胜、张某军分别对胡某、蔡某实施了轮奸,被告人张某华站在一旁,未对两名被害人实施奸淫。

  法官告诉记者,案发后,两名女子在家人的带领下来到公安机关报案,警方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以及调查,先后将熊某等人抓捕归案,而当时没有参加轮奸的张某华听到消息后,一直逃亡在外,直到2012年2月,张某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五名男子均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近日,法院审理了此案,一审认为,熊某、张某华、夏某、熊某强和李某五人采用下药致妇女昏迷的方式,致使被害人处于不能反抗的境地,对被害人实施奸淫,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且系轮奸。

  被告人张某华同他人采用下药致妇女昏迷的方式,致使被害人处于不能反抗的境地,对被害人实施奸淫,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系轮奸。

  至此,此案被告人熊某、夏某、张某华、熊某强、李某5人均被以犯强奸罪,判处了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4-8-13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1052:}{:1052:}{:1052:}真猥琐,可恶的人。。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微信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