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市城管局将于9月10日召开《六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听证会,这意味着我市或将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根据《六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送审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包含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终端处理三方面费用,不含清扫保洁费用。中心城区范围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生活垃圾处理费是采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来征收费用,即每消费1吨水的社会经济活动或生活过程所产生的生活垃圾量的比率。自来水用户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委托供水企业按照水费收费方式合并收取。市城管局法制科负责人杜继军向记者介绍:“我们前期也考察过其他城市关于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办法,通常的做法都是跟用水量挂钩,即消费一吨水,在缴纳水费之外,再加上一定比率的生活垃圾处理费。费用明细将打印在水费缴纳发票上。”
对公办福利事业单位(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和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等困难家庭与水费同步减免生活垃圾处理费。
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城管局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对单位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
杜继军表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具体标准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城管局制定,并根据生活垃圾的实际处理成本进行调整,待《六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正式通过后,再举行相关听证会,制定相关具体标准。(李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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