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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12时35分,霍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中队接到110指令:在霍山县衡山镇金昆时代广场门前有一辆摩托车撞到一位行人肇事逃离现场。 警情就是命令,中队长何申荣接到报警后,迅速带领民警项晖、许峻峰赶赴现场,并立即联系120救治伤员。到达现场后,通过现场目击证人了解,是一辆黑色弯梁摩托车将一位横过马路的行人撞倒后沿迎驾大道向西逃逸了,中队民警兵分两路,一路到110指挥中心按目击证人了解的信息调取监控录像,一路继续在现场寻找线索。 通过监控录像,发现一辆皖NM**25号黑色弯梁二轮摩托车有重大嫌疑,中队长何申荣通过交通管理综合平台查到车主丁某(家住黑石渡镇戴家河村)信息后,拨打信息平台车主预留的号码始终是关机状态。随后,通过车主联系地址找到当地村委会后,了解到丁某经常工作的工地,中队民警立即驱车赶往,果然在工地内发现了那辆皖NM**25号摩托车,车主丁某在证据面前也对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已对肇事驾驶员丁某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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