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残疾人学知识、学文化,接受良好的教育,提高残疾人整体素质和受教育水平,增加实践就业能力,缓解残疾人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霍邱县残联将联合县教育局、财政局对该县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的在校残疾学生给予生活补助。
凡具有霍邱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在读的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残疾学生,在享受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待遇的基础上,义务教育阶段中小残疾学生按每人每年 5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残疾学生按每人每年 1000元给予生活补助。资助资金由县残联、财政局共同筹集。
据悉,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全县在校残疾学生的摸底、调查、统计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吴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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