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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在网上看到一篇帖子,标题是副县长辞职为哪般,内容是说六安有个副县长辞职了,这是真的吗,有知道内情的说说。
最近,因事去安徽霍山看看,和几个朋友谈及霍山近些年的变化可谓不小,环境大大地得到了改善。期间想找县里的个别分管领导探讨点事,交谈中了解到最近霍山发生的一件怪事,让人感到不合常理,一头雾水,那就是霍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潘家东突然主动辞职了。
潘副县长的突然辞职确实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据了解,其上任副县长才二年余,一届都没干完,主动请辞原因及动机让人猜想连篇。
据了解,潘当副县长前是县内一家医院的副院长,是党外干部。当地人私下议论,有以下几种可能原因致使潘请辞。第一,问题说。说潘在任副县长或在原来任霍山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期间犯下了较大错误,现被举报或查实,为避免问题扩大化,尽量减小影响范围,组织上刻意安排其辞职。第二,压力说。现在从上到下都在高压反腐,副县长压力很大且风险很高,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潘人很聪明,分析后认为担风险不值得,不如回去做医学专家,风险相对较小且收入颇高。第三,院长说。现在全国公立医院改革,现任院长是卫生局副局长,公务员,按改革要求要辞去院长职务,潘是从医院出来的,想回去当院长。且传说辞职前县委某领导已口头答应。第四,专业说。潘是一个医生,业务能力强,当上副县长后公务员工资少了很多,现在反腐工作力度大额外收入变少,作为医院专家,工资高,且有红包、回扣等收入,两者相比实际收入大大减少,不如辞职回去忙业务,实际收入会更高更实惠。等等。
笔者认为,不论是何种原因,这都是官场的一种不正常现象,值得组织上和政策研究人员去探讨,我们这些社会人也有义务讲出来给大家提供点饭后茶余的谈资。本人认为有三点值得探讨。
第一,当地组织部门在干部任免上是否慎重。通常情况下,副县长的上任必须经过当地干部和群众推荐,市委组织部门考核,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请当地人大批准后方可任用,经过这么复杂的程序选拔出来的干部为何在一届没干完就半途而废要求主动辞职呢?辞职理由是否充分,要求提出后是否也经过类似的程序讨论论证,是什么原因辞职,该不该同意。无论上述哪种学说是事实,当初我们是否在干部队伍培养、建设过程中就没有充分做好相关工作,对其推荐考核任用是否符合程序,符合程序是否程序也是流于形式,是否慎重,是否存在人情提拔。现在同意辞职是否妥当,组织上是否考虑到有何社会影响等等。如果是问题说和压力说,这样处理是否妥当,是否有隐患;如果是院长说,是否考虑到上任后和卫生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管理关系(听说副县长期间是分管卫生的),会否因为人事影响单位工作和管理部门履行管理职责。我们的干部任用的标准是什么,是工作需要还是个人诉求,难道不管工作关系领导认可的人想来就来?说到这,也联想到近年六安频发干部任用问题,是安徽的重灾区,六安当地的和从六安走出来的干部频繁出事,是否和我们组织上任用干部存在问题也有关。
第二,反腐是否存在盲区。如果从院长说和专业说去分析,一个副县长愿辞职去当院长或专家,说明其职位上的经济差距巨大,否则没有足够的动力驱使去做这样的事。毕竟副县长的政治地位和影响力和院长、专家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单纯从工资奖励收入上看,不至于有这样大的差距能驱动。这是否说明现在党政机关反腐力度巨大,使一些利益驱动型官员不堪忍受,同时一些基层单位或一些行业反腐尚未深入,存在严重腐败,从事这些岗位工作的人员利益未受影响,把一些趋利者吸引了过来。我们的反腐工作者们是否在这里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如果是问题说,能让一个副县长辞职,说明问题应该不小,在当前形势下有谁胆敢包庇确实胆子不小,是否存在利益或圈子关系不得而知,我们的纪检监察部门是否更应该及时、主动行动。
第三,我们的干部考虑问题是否太简单,这样的干部是否能处理复杂问题,是否称职。当事人虽为党外干部也应该是党培养多年出来的“党的干部”,考虑问题是否周全,看问题是从哪个角度去考虑。如从讲工作、从讲奉献、讲体现个人价值角度看,在副县长岗位上应该更能展示个人能力,实现个人价值体现,有条件为党和人民做更多更好的实事,决不能因为一点点压力就打退堂鼓,看到一点点利益就趋之;如果从个人得失、个人喜好角度看,也许目前想去的岗位是实惠些,但未来怎样你不清楚,且那些分外收入你敢拿吗?如果这样想的这样做,出事那也是迟早的事!组织上敢用你吗?从这件事上看,我们的这位当事人副县长是否看问题太简单,是否考虑处理事情只看表面不深入研究。这样的人我认为能力也值得商榷。
饭后无聊,想到此事觉得新鲜,对新生事物有感而发,愿和有兴趣的有识之士探讨共享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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