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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是安徽省开展“畅行高速—夏秋3号”统一行动时间。当天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民警在六安北收费站在对车辆进行查纠时,查获一辆大货车,该车超载竟然超过核定载货质量的150%。
当天下午5点左右,六安高速一大队民警王亚新、陈高等人发现一辆号牌为豫Q23379的大货车行驶到六安北收费站,当该车过磅缴费时,显示该车总重为18.7吨。根据经验,民警判断该车总质量应该不能超过10吨。随即,民警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 当驾驶员孙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后,民警发现该车连车带货的总质量不能超过8.295吨。过收费站时显示18.7吨,属于严重超载。 由于在运动中的重量和静止的重量存在误差,为准确确定该车总质量,民警又带孙某驾车进行静止称重,得到的准确质量为20.8吨,该车超载达到150%!
原来,孙某从河南驻马店往安徽芜湖运送麦芽糖,为了获取更多利益,不惜严重超载。孙某在将超出的麦芽糖卸下转运后,民警按照规定对其做出罚款1000元,记6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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