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夏某与吕某因之前发生过矛盾纠纷,夏某认为自己吃了亏对吕某一直怀恨在心,遂寻找机会报复。2014年6月20日18时许,在舒城县城关镇文化广场老五拉面馆附近,夏某驾车经过时发现吕某与朋友正在吃烧烤,夏某见到吕某后二话没说,手持砍刀上去就砍,造成吕某左手手掌肌腱全断。 作案后夏某深知自身行为已触犯法律,为逃避打击,一直在外东躲西藏。受案后,办案民警不等不靠,在犯罪嫌疑人未到案的情况下,及时对现场证人证词进行固定,对现场物证进行提取,充分固定案件证据。随后对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夏某上网追逃。由于夏某曾经当过兵,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上网一个月来一直未见触网。 8月21日,舒城县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接到指令:在辖区某宾馆内有吸毒前科人员登记住宿。接到指令后,当日值班民警立即前往该宾馆查看,在宾馆502房间内,民警发现三男两女,经现场检测其中四名人员尿检呈阳性,随后将四名违法人员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在所内,四名吸毒人员对自己的吸毒行为供认不讳。在对几名涉案人员身份进行核对时,发现其中一名吸毒人员竟然是作案在逃的夏某。正是应了古话“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最终,该所民警成功将夏某绳之于法。(鲁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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