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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认真组织学习涉土涉矿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当前国土资源管理新形势,把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纳入重要工作事项,强化国土执法监察队伍建设。 二是工作职责再明确。进一步明确了市、县区、乡镇国土部门的巡查工作职责,实行巡查检查工作网格化,确保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执法巡查监察盲区。 三是巡查报告再及时。对公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等重大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应在发现后24小时内向同级政府(管委)和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是监督检查再强化。市国土执法支队每季度对县区局开展督查或抽查不少于1次,县区局每月对乡镇国土中心所开展督查或抽查不少于1次;发现瞒报、漏报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将给予通报。 五是工作考核再细化。将国土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列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兑现奖惩并作为评先、奖惩、干部任用的主要依据。同时加强对执法监察信息员的考核,充分发挥其在巡查工作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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