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2799193875 于 2014-9-10 09:41 编辑
六安市民王某9日一早上班路上就因涉嫌酒驾被六安交警查到。原来是中秋“隔夜酒”害了他。 事发9日上午8时许,六安市交警一大队民警在该市东城路与佛子岭路交口发现,一轿车驾驶员发现交警时,慌忙的寻找安全带,民警上前提醒时发现,该男子口中隐约含有酒味,且两眼充满血丝,凭借经验民警判定该驾驶员可能涉嫌酒驾,于是便将男子带回岗亭进行检查。 经过检验发现,驾驶员王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38mg/100ml,达到酒驾的标准。 据民警了解,原来王某昨晚和家人一起欢度中秋,晚上吃饭时喝了大约3两多白酒,然后又在唱歌时大约喝了5瓶啤酒,一直喝到深夜2点多才结束,当时考虑到不能酒驾便把车一直停在饭店门口,早上7点左右起床后赶到饭店拿车上班,谁知栽倒在了“隔夜酒”这个陷阱中。 最终,王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一次记满12分,驾照暂扣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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