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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事儿] 六安:“黑名单”企业一年内不得投标 并列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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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4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被上黑名单,停止投标资格。9月10日,六安市人社局、住建委联合出台了《六安市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对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重拳出击,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进一步规范六安市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管理秩序,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规定》明确要求,对建设领域企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一次性达到10万元以上且经调查核实的;人数一次性超过20人以上且经调查核实的;一年内被投诉举报两次以上且经调查核实的;不按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预储专用账户,不办理农民工工资银行卡,不按规定缴存预储工资,以及拒不缴纳工资保障金的,将列入拖欠工资黄牌警示范围,经人社部门或者住建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进行红牌警示,列入黑名单管理。

同时,《规定》还提出,对建设领域企业存在违规分包、非法转包等原因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拒绝、阻挠政府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欠薪案件的;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5人以上农民工群体上访,或者爬塔吊跳楼、切断工地水电等设施、阻断交通要道、围堵政府办公场所、围攻政府执法人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6种情形的,也将直接列入黑名单管理。

对列入黑名单管理的建设领域企业,将纳入该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建设工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两年内不得参加守法诚信单位评选。同时,纳入工商部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人社部门劳动保障诚信档案记录,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每年实施不少于两次的巡视检查。列入黑名单的建设领域企业,建筑总承包单位一年之内不得参加六安市建设工程投标和被确定为中标单位。被列入黑名单的建筑总承包单位,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时设置6个月至一年的时间限制,在限制时间内不予出具该建筑公司的所有在建项目无拖欠证明。企业在进入黑名单时,其不良行为还将进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信息库,并提交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作为办理信贷业务重要参考,防范信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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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4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黑名单企业直接让他们不能施工  不能投标 还有其他办法接活呢  直接断了财路,我看以后谁还没事就去拖欠农民工工资  保证每人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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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4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眼万年 发表于 2014-9-14 14:22
黑名单企业直接让他们不能施工  不能投标 还有其他办法接活呢  直接断了财路,我看以后谁还没事就去拖欠农 ...

说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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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4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不好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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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4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有些人肯定会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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