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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从11月1日起,我市将调整水资源费标准,水资源费将从原来的0.02元/方调整为0.06元/方,自来水到户价格将同步调整为1.94元/方。
据了解,目前,我市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沿用的仍是原六安行署标准。即:取用地下水的,每立方米为0.02元;取用矿泉水、地下热水以及其他经济价值较高的水,每立方米为0.08元;取用其他地下水的,每立方米为0.03元。水力发电用水,每千瓦时为0.005元。此次调整后,我市水资源费标准按省定标准下限执行。即:淮河流域水资源费标准调整为每立方米0.06元;其他地区调整为每立方米0.04元。取用地下水:井深<50米的浅层地下水,收费标准调整为每立方米0.10元;井深≥50米的中层地下水,收费标准调整为每立方米0.20元。取用地下热水、矿泉水一及其他经济价值较高的水,水资源费标准调整为每立方米0.7元。水力发电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为每千瓦时0.003元;贯流式火力发电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为每千瓦时0.00025元。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我市的自来水到户价格(即大家平时所说的水费)为1.9元/方,这其中包括1.2元/方的用水价格和0.7元/方的污水处理费。用水价格由基本水价、水资源费和源水费构成,这次上调的就是水资源费,即由原来的0.02元/方上调至0.06元/方。
那么,水资源费上调后,会对市民的日常生活开支产生多大的影响呢?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从六安城区2013年和今年上半年实际用水量来看,居民生活用水每户每月平均 13方,全年用水156方,水资源费由每立方米0.02元调整到每立方米0.06元,每户一年多交水资源费6.24元,对居民用户影响很小。从企业情况来看,前十名用水大户中,年最高用水量为266170方,最低为87969方,水资源费由每立方米0.02元调整到每立方米0.06元,企业一年多交水资源费10646-3518元,对用水大户来说影响也很小。(杨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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