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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下午,安徽省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三十铺中队民警在312国道例行执勤巡逻中发现一辆皖NYJ9XX小型轿车在途经产业集中示范园区一元大道十字红绿灯路口时,不仅无视红灯禁行标识,反而不顾来往车辆行驶安全,直接闯红灯,正在路上巡逻民警立即注意该车,并在紧随该车同时,民警还发现此车又未悬挂后牌。巡逻民警见状,一直跟踪到312国道三东路口将其截获。
执勤民警随即对其进行盘问检查,经查,该驾驶人所出示驾驶证是属其本人的有效驾驶证,但所出示的行驶证证件信息与民警通过移动警务查询到的真实车辆信息明显不符,经过民警现场进一步检查核实,该车驾驶员陈某所驾驶的车辆真实号牌为皖NK02XX,而现场车辆的皖NYJ9XX为他车号牌,该车属于套牌车辆。通过对驾驶人的进一步询问,该车驾驶人陈某告诉民警,因早晨到合肥办事,其所驾驶的车辆是从自己的一位朋友处借用的,借用时对其车辆号牌是否真假自己不知情。民警当场也从后备箱搜出此车真实号牌,并责令驾驶员陈某当场将真实前后号牌悬挂上。
针对驾驶员陈某涉嫌驾驶套用他车号牌和闯红灯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情节,民警暂扣其车辆,并对该驾驶员陈某进行相关交规宣传教育。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条款规定,对陈某处以罚款4000元,并记12分的行政的处罚。(刘容海 杨孝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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