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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民生] 拾金不昧是不是该索要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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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9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相信很多人都记得这首儿歌。拾金不昧一直是中华民族提倡的传统美德,然而,近日,一场因拾金不昧索要报酬的事件却引发了网友的集体大讨论。
     日前,在六安人论坛中,一位网友发帖爆料称,自己和家人前几日乘坐出租车,不慎丢失了一部手机。后来,通过打电话联系上了出租车司机。出租车司机表示愿意归还手机,但是希望失主能够有所表示。后来,失主给了出租车司机两百元作为报酬,并将此事以及出租车的车牌号一起公布在了网上。
      这篇网帖一发出,就引发了网友们的热烈争论。一部分网友认为,司机以捡到手机为由索要报酬的行为不妥当。而其他大部分网友则表示可以接受出租车司机在合理范围内收取报酬,并认为楼主不应该站在道德立场指责司机,更不应该曝光出租车车牌号。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部分市民。很多人都表示,曾经经历过类似的事情。比如电动车钥匙忘记拔掉,被物业人员暂时保管;在一些公共场合丢失物品,被保洁人员捡拾等等。大多数人认为,拾金不昧虽然是传统美德,但是如今毕竟是市场经济社会,适当给予一点报酬也是人之常情。
      对于拾金不昧到底该不该索要报酬?从法律上来说,丢失物品的情况分为遗失物和遗忘物两种。遗失物是指所有权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遗失在自己不知道的地方的物品。遗忘物是指所有权人因疏忽遗忘在自己知道的地方的物品。对于遗失物,如果有人无意拾到,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对于遗忘物,捡拾的人员有义务将物品归还失主,并不得收取报酬。另外,虽然同是丢失物品,遗忘物和遗失物适用的法律也不同。遗忘物属于刑法范畴,遗失物则属于民法范畴。
来源:掌上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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