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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寿县公安局城区责任区刑警队闻警即动,顺藤摸瓜,速破一起盗窃摩托车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2014年11月10日,酒店前台经理贾某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停放在寿县南大街宾馆院内的一辆摩托车被盗,价值9000余元。据失主贾某某介绍,摩托车的后备箱内有40余万元的单位财务票据,如不及时找回,将给酒店造成很大损失。接警后,寿县公安局城区责任区刑警队民警立即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由于宾馆院内的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无法获取有效线索,给案件侦破带来一定困难。侦查民警加大社会面调查力度,通过走访宾馆前台服务员,获悉案发当晚入住在该宾馆的一年轻女子有重大作案嫌疑。宾馆前台服务员告诉民警,当时嫌疑女子是被一名张姓男子带来开房的,二人可能是恋人关系。只是嫌疑女子在入住时没有登记身份证。虽然无法获取嫌疑人的具体信息,但有了张某这一突破口,还是让办案民警为之一振。
案发第二天,正值俗称“光棍节”的11月11日,民警分析嫌疑女子与男朋友张某很可能在这一特殊的日子再次开房。当天晚上,民警发现张某果真在城区另一家商务宾馆开了房间。23时许,办案民警对张某入住的房间进行突击检查,发现一名年轻女子也在房间里。面对民警的讯问,年轻女子李某某对前一天晚上在瑞丽宾馆盗窃摩托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时,被盗的摩托车还停放在李某某的出租屋里。
经查,在城区一家金店打工的李某某于案发当晚与男朋友张某在宾馆相会后,准备离开时发现自己电瓶车旁边的一辆摩托车的钥匙没拔,临时起意,遂将摩托车骑回住处,后又返回宾馆取回自己的电瓶车离开现场。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经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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