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钥匙放在宿舍居然还被偷走,车钥匙被偷走后引起“连锁反应”,停在院内的摩托车也随之被偷。近日,由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余某某实施上述盗窃,被一审法院判决罪名成立,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被告人余某某和被害人张某某两人是一个宿舍的舍友,都在本市某电子公司上班。案发前,两人曾因一点小事产生矛盾,8月12日晚,余某某下班后回到宿舍看到张某某的车钥匙就放在宿舍的桌子上。为了泄私愤,余某某见宿舍内无人悄悄拿走车钥匙,然后到厂区的停车场将其摩托车骑走。后来经鉴定,该被盗摩托车价值3203元。 后被害人发现自己的摩托车没了,就立即报警。被告人余某某刚把摩托车骑回家,就发现派出所的民警已经在那里等候他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因被告人属于初犯,且认罪态度较好,赃物也已经退还给了被害人,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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