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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上午的时候,本人开了一辆双排座小货车,在紫竹林路(南门口)由东往西开,对面来了三辆车,我就把车停了下来,让他们先走,由于紫竹林路右边被人占道摆摊,我的车尾部出了路的中间线,第一辆车安全的过去了,第二辆车就搞笑了,他自己刮到我的车,还来凶我,我都莫名奇妙了,我都停下来让你先走,你挂上了,怎么还有理了?然后他报警了,我说你报警呗,反正又不是我刮的。然后,交警来了,他说是我开车刮到他了,然后又说我占道,我当时就火大,你妈的还要不要脸了 ,明明是你刮上的,怎么说是我开车刮的?当时是三张车,第一张都过去了,你为什么过不去?交警看了刮痕说是小问题,就让我们自己协商,他开口问我要500元,我没同意,然后我们就到了交警二大队。当时这位交警同志看了我们拍的照片,就下了定论,说我占道就是我的全部责任,我说是我让他先走,他自己刮的,为什么还要我陪钱?这位同志就说了一个让我震惊的话、。你占道,不管别人怎么开车,出了事故都是占道的车负责任。我懵了,我弱弱的问下,在和谐社会里,我们要不要礼让他人?摆摊的占了我们道,我们不占别人的道,你叫我们怎么走?开飞机飞吗?这什么世道?僵持了一会。由于我还有其他事情就给了他200块,了了这件事。可是我不甘心.礼让他人反成错,赔了夫人又折兵。明天上图,有图才有真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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