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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提升职业病防治水平,市安监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做好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要悬挂相关告知警示标识,提醒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简称《规范》),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检查和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隐瞒或者欺骗。用人单位应在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材料(产品)包装、贮存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如产生粉尘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注意通风”等警示标识,放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等警示标识,提醒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对未落实《规范》要求的用人单位,将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家具制造、制鞋、箱包、矿山采选、隧道施工、水泥生产、石材加工、冶金、铸造、皮革加工等重点行业要率先抓好贯彻落实实现全覆盖。 来源:掌上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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