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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事儿] 夫嫌妻:爱洗澡、爱开灯 妻嫌夫:戴假发、脚太小 夫妻奇葩离婚理由令人瞠目结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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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3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结构剧烈转型,离婚率也越来越高。而导致离婚的原因也多种多样,包括经济问题、子女问题、家庭暴力、家务分担、第三者介入等等,但是当伴侣太爱洗澡和开灯,或者戴假发、脚太小,也成为了导致夫妻离婚的理由,你会怎么看呢?是否会令人瞠目结舌?今日,舒城县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奇葩”的离婚纠纷案,夫妻二人就因为这样的琐事耿耿于怀,直至“评头论足”互相看不顺眼,走上了离婚之路。
       孙先生与李女士结婚已有9年时间,孙先生说,这9年的婚姻一直处在愤怒中,而让其愤怒的原因竟然是因为妻子的怪癖:每天晚上都要洗澡,再冷的天都要洗,而且睡觉还爱开灯,孙先生认为这样严重浪费家庭开支,三口之家的每月电费最高时达到600多元,水用掉80吨,少时月电费也有200多元。同时,他认为孩子的高度近视也是因为妻子睡觉开灯所致。不仅如此,孙先还提到妻子在教育孩子方面非常粗暴,时常用难听的话语辱骂和打孩子。因这些原因,夫妻双方一年365天,几乎天天争吵。孙先生表示,双方已无和好可能,为早日结束这难熬的婚姻,特起诉离婚,女儿由自己抚养。 庭上,他附上水电费单据等证据,以证明被告的浪费之举和感情已彻底破裂。
       作为被告的李女士称:孙先生的陈述存在不实,但她同意与其离婚。李女士说,她与孙先生的的婚姻一直耿耿于怀,原因是新婚之夜发现孙先生戴着假发,且脚太小,和女子的码数差不多,她认为孙先生有欺骗行为。她当庭要求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获得一定经济补偿。
       经过法庭调查,原告孙先生与被告李女士对离婚达成一致意见,现就房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还未达成具体意见,目前本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法官题外话:爱洗澡、爱开灯等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虽然不能作为离婚的理由,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我们每个人都不尽完美,有缺点是正常地,随着夫妻长久相处,个人习惯日渐暴露,作其发酵、泛滥、则会致争吵、冲突最后因不能包容、体谅,理解而日积月累成“深仇大恨”,直至无法调和,最终也会导致婚姻及家庭地解体,而受伤害的永远是孩子。

来源:掌上六安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5-2-3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够奇葩的,,,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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