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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民生] 寿县:油菜地里种罂粟 被判徒刑又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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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4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被告人张某某(女)在自家油菜地里种植罂粟。2014年12月,寿县法院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对被告人张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2000元;对扣押在案的罂粟718株由扣押单位依法予以没收。


  寿县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4月28日,寿县公安局民警在被告人张某某家油菜地里发现其种植的罂粟,经清点为718株,全部铲除后依法予以扣押。同日,张某某被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经检验,上述罂粟中含有罂粟碱成分。


  寿县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非法种植罂粟718株,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被告人张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且系初犯,根据其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以上情节,寿县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屠桂云)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5-2-4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作死的节奏,干嘛。。。还准备自己在家造鸦片啊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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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4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些不怕死的,歪门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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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4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害人害己的事情,,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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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4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普通老百姓种田应该想不到这样的吧,,是不是有人指点故意害人的哦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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