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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9日中午,方某(化名)的儿子回来后讲,他在学校领的一盒牛奶被同学给碰洒了。方某听后十分气愤,遂同丈夫洪某带着小孩去找那家人。等到刘某家时,因刘某不在家,洪某就在那骂刘某家人,一会后刘某回来发现洪某正在叫骂,就跟洪某打了起来。争扯中,刘某拿来一根木棍,刘某的儿子儿媳也上前“参战”,方某见状慌忙之下从地上拿起一个扒地用的抓钩朝刘某腰部砸下去,刘某随即就被打到在地。经霍邱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刘某左侧背部所受损伤符合钝性外力形成,其损伤伤致左侧第8、9 根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而方某也因一盒牛奶引发的矛盾于2014年11月10日被霍邱县公安局抓获。
这起由一盒牛奶引发,方某也将面临民事上的赔偿和刑事的法律责任。若双方能对小孩的矛盾妥善处理、相互忍让,也不会走到如此地步。(蔡双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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