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2799193875 于 2015-3-17 09:02 编辑
网购商品即便是已经拆封,以后同样能够无理由退货。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其中,对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质量要求、网购等七天无理由退货、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内容做了具体规定。不过,最吸引市民眼球的当然要数这条,“已拆封”等不能作为拒绝退货的理由。不过,这一新规在市民、电商从业者当中引发争议,质疑与点赞者皆有。
新规 无理由退货有亮点 随着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网购维权也逐渐成为消费者们热议的话题。据统计,2014年,我市12315接到的服务投诉中,电信、互联网投诉成为服务类热点,占服务类消费投诉的38.57%。 因此,《办法》中,关于无理由退货的处罚办法颇受关注,其中,第九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无理由退货。 同时,办法列出了四种情形——经营者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或是未经消费者确认、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以及收到货却不办理退货手续或是未退款。“有以上情形之一并超过15日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违者可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业内人士介绍说。
走访 质疑与点赞并存 在走访中,多数市民对于新规的出台还持赞成态度的,“规定细致了对我们消费者维权有好处,有了纠纷按照规定对照解决嘛!”市民程小姐告诉记者。不过,在电商从业者们看来,《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感觉有些苛刻。 在网络上经营土特产品生意的王梦,对于已拆封商品仍能七日无理由退货表示不看好,“这个执行起来恐怕会遇到困难,就拿我这些大米、粗粮面条来说,包装拆开了肯定影响二次销售,退回来再包装又是一次成本累加。” 此外,还有部分市民提出了这样的观点,“如果别人买的商品,已经拆封,也可以退货的话,那么商家如果二次封装再次销售,会不会有买到二手‘新货’的风险。”市民于先生认为。
电商 多数要求包装完好 “亲,如果需要退货的话,需要保证包装齐全哦。”记者在与一家网店客服人员沟通中,对方对于可能发生的退货情况,给出了这样的提示。在多家电商平台的体验中,虽然商家们均承诺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甚至有的店铺给出了15天无理由退货的条件。不过,执行上没有统一的标准,有的店铺强调需要“商品完好”,有的店铺则要求包装配件齐全。 记者在淘宝网上联系的不少卖家,尤其是手机、相机等价格较高的电子产品卖家认为,产品价值较高,拆封后肯定会影响到二次销售,增加了成本。若没有质量问题,一般都不主张无理由退换货。
提醒 部分商品拆封不能退 据了解,根据去年3月15日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其中四种商品不在“七日无理由退货”之列,包括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因此,网购商品适用“已拆封商品”退货条款还需要满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记者 余浩 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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