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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8时许,寿县公安局茶庵派出所接辖区居民付某报案称,其家中被盗现金3600元。接警后,该所和获得警情通报的刑侦大队安丰责任区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展开勘察并随即投入案件侦查中,同时通过对案发现场周边走访调查,发现嫌疑人系一穿黑衣年青男子,身材瘦高,从门潜入受害人家中进行盗窃,后骑电动车离开。
在公安机关正在大力摸排嫌疑人时,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自知罪责难逃的犯罪嫌疑人任某于4月18日晚上,主动打电话给被害人付某承认钱是自己偷的,并将3600元现金如数退还给受害人。
4月23日上午,犯罪嫌疑人任某在其父亲的赔同下又主动来到寿县公安局茶庵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讯问,嫌疑人任某对其趁受害人外出干活不在家的时候,潜入受害人家中,将其放于衣柜袄子里的3600元钱盗走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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