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金安区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的护士张静给我们栏目打来求助电话,说科室护士长杨艳要对她进行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停发一切工资福利待遇,原因是她没有按科室计划怀孕。
在金安区妇幼保健院,记者见到了张静,看上去人有些憔悴。她告诉记者,怀孕休产假是自己应该享受的合法权利,科室没有理由叫自己待岗和停发一切工资福利待遇。
张静:我是2011年6月份,考的是金安区的编制,新生儿科,科室是不是有资格安排别人怀孕的时间,现在怀孕7个月了,护士长非要叫我去待岗,待岗期间工资和奖金都没有,我又没犯法,凭什么这样惩罚我
事情发生后,张静向记者表示,医院领导已经同意她不需要待岗,科室内部协调一下就可以了,可是新生儿科护士长还是强烈要求她自愿申请待岗。
听完张静的叙述,记者来到张静所在的科室,金安区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希望找到护士长杨艳了解情况,可是护士长杨艳却避而不见。
电话采访杨护士长:你好,你现在可忙完呢。不好意思,我现在在忙,去不了,那你大概什么时候能忙完,你们不要在这等了,我们不会接受你采访的。这是我们科室内部的管理问题,管理问题。
随后,记者在金安妇幼保健院办公室的协调下,找到了新生儿科主任潘瑞。他告诉记者,怀孕到一定阶段后,实行待岗是保健院的规定,但并没有说要停发张静的一切工资福利待遇,待岗期间会发基本生活费。
金安区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主任 潘瑞:医院的性质和一般的单位不一样、都是女护士,年龄结构都差不多,我们医院有个内部规定,要怀孕的话要有秩序,护士可以同时结婚,但不能同时怀孕,我科室班排不过来,结婚后申请,医院有专门管计划生育的,给你排指标,没按计划怀孕,就待岗,待岗期间发基本生活费。
可潘主任的说法当场遭到张静的反驳。
现场声:张静:杨护士长对我讲的,没有的事情我不会编造的,而且讲的时候态度非常强硬,我愿意上班,不愿意待岗。 潘主任只好当场电话通知不愿接受记者采访的杨艳护士长到场解释此事。
潘主任:你上来,你上来一下。 张静:你不是讲待岗15个月嘛 杨护士长:不是的,你产假休完,你愿意在这干,我缺人喊你随时回来。 张静:28周后做待岗处理,处于5000元以上罚款,三年内不得晋升评优。
随后记者了解到,张静在保健院属于政策外怀孕,按照院方规定,符合结婚、生育政策的职工,应先由个人提交申请、科室签署意见、报分管院长核查后,交院计生办登记备案。政策内,但未服从科室安排计划外怀孕的,从孕28周后待岗至产后一年,并罚款5000元,且3年内不得晋升、评优。法定产假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生育费只享受医保实际报销费用,其余自理。 潘主任:是我们医院内部的规定,是的。她是政策外怀孕的第一个人。
今天上午,金安区妇幼保健院给出了这样的官方回复:医院要求女职工必须孕前申报,有计划怀孕,以不影响科室正常排班,女职工待产及哺乳期间除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享受以外,其余全部参照在岗职工待遇。在此我们栏目也希望医院能够像回复中所说的那样,给职工一个合理合法的工资待遇。
记者 文世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