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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您好! 一、5月4日疯狂持刀砍人: 2015年5月4日晚,我(李善秀,女,61岁)委托老乡代为我把房屋租出去,正当我老乡和他朋友与租房人在我家介绍房子情况时,丁某爱人出来对来人大骂,由此发生口角,丁某爱人声音狂大粗野,这时蓄谋已久的丁某、儿子、小舅子及其老婆分别手持铁锹、菜刀和哑铃等冲出来对前去看房的曾某一通乱砍,从二楼砍到一楼,四个人一起围攻,造成曾某身上多处受伤,另一人手筋动脉砍断,流血不止,伤情十分严重,围观群众数十人,无不震惊!目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二、本是20年邻居,相煎何太急 我是金寨县农业银行职工遗属,我爱人是金寨县农业银行职工,于1986年因病去世,丢下我与年仅8岁的儿子,孤儿寡母居住在农行提供的由原来的办公楼改为住宅楼的老式两层建筑的二楼上,与金寨县农发行公职人员丁桐华(男,52岁)为邻居,二楼上原有三家后来被挤走一家,仅居住我们两家,共同在此居住时间长达20多年,至今该房屋没有参加房改,属公职房性质,多年里,我孤儿环幕饱受邻居丁某一家的欺侮,丁某时常借助酒后对我母子生活进行骚扰,轻者谩骂侮辱,重者出言威胁,并不断的通过各种手段抢占公共区域通道,干涉我母子生活用水、用电等行径,我母子无奈求助于相关部门,但是丁某依然武力强行阻挠具体办事部门不敢前来解决水电问题,以至于我家的水、电均不能入户,可怜我母子的用水均借助楼下500米处的公共水源,正常的卫生条件可想而知,严重影响我母子生活,常暴露出强制将我们驱赶离开的行为,让我们无法过着像正常人一样的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孩子逐渐长大并结婚成家,小家庭搬离此处,留我孤老一人居住于此。2015年下半年儿子暂时克服各种阻力将水电引入家中,试图让我晚年的生活方便些,可是邻居丁某及其老婆的谩骂屈辱仍然不断,经常威胁,并偷偷毁坏我晾晒的所有衣物,最终发展到多次动手殴打威胁我孤老。最近一次是在2015年3月31号将我脸部打肿,使我身心受到巨大伤害,严重影响我的晚年生活。在警方及街道办事人员的协助调解后我决定暂时搬离,并预将此房出租换取微薄的生活费,以求在艰难中安稳度日。 三、行凶者丁某等人仍然逍遥法外,肆意横行,梅山派出所作为了吗 1、至今该房屋没有参加房改,属公职房屋性质,银行为什么不参加房改? 2、事件已过4天,受害者曾某仍在医院接受治疗,丁某等家人无人问津,甚至一个电话、一声道歉、一句温暖的话都没有,医药费均有我自己支付,现我已经没有钱治疗了,平时家中妻儿老小都依赖我一人的工资生活,现在生活成了问题,由于妻子要照料我,孩子也辍学了。 3、案发当晚,民警接报案到达现场时,为什么不把丁某等人的凶器立刻收缴封存,以备取证使用,而置凶器流放至今,并且现场人员(有证人)提醒民警收缴凶器时,警察进了丁某家中后快速空手出来,当被问及为什么不收缴凶器时,得到民警的回答是“现在都是高科技,他是赖不掉的”。难到办案民警不知道事发现场人证、物证收集的重要性吗? 4、行凶者丁某等人仍然逍遥法外,5月6日晚丁桐华仍旧在酒店喝酒(有目击证人),大吃大喝!就像他自己常常对人说,我不缺钱,有的就是钱(有证人证明),像这样的老虎有钱、有人我们百姓惹不起! 5、至此金寨网、搜狐网、微博、天涯论坛、 六安、合肥论坛网等各大新闻媒体都有报道,百姓关注率极高。现在我们生活在GCD领导下的和谐社会、法制社会、文明县城下, 难道中央的“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是空纸一文,还是顶风违纪?遗憾的是,至此今日,行凶者丁某等人仍然逍遥法外,肆意横行! 在此恳请领导百忙之中给予关注,还原事实真相,还原人间正义,维护法律尊严,还我们一片蓝天,给我们安宁的生活。 在此我们感激不尽! 受害方:李善秀(母)、祁伟(儿) 联系电话: 13856923665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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