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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安徽省霍邱县的90后女孩小静在的一个镇上的宾馆上班,宾馆的老板刘某和家人平时也住在宾馆一个比较大的房间,房间的钥匙也是和其他房间一样也是房卡,宾馆的总房卡也能打开。2015年3月2日这天轮到小静在宾馆值夜班,到了晚上,小静看见老板刘某夫妻俩外出吃饭,小静心生邪念拿宾馆总房卡将刘某及家人平时居住的房间打开,盗取现金12400元、女式钱包一个、银行卡两张及刘某妻子身份证等物品。
得知小静犯了法,小静父亲也是十分恼火,但是恼火归恼火,其父亲很快赔偿了刘某经济损失12400元,刘某也是个明理人,后来将公安追回发还的赃款10050元退给小静家人。
2015年5月13日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小静入户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到其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其父亲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公安机关根据小静提供线索追回大部分赃款、赃物,未给被害人造成损失,最终判决小静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罚金10000元。(张保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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