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ZF下发《安徽省人民ZF关于同意安徽金安经济开发区(筹)调整区位的批复》(皖政秘〔2015〕38号)文件,同意安徽金安经济开发区(筹)调整区位。
省ZF同意安徽金安经济开发区(筹)整体搬迁至金安区城北乡境内,规划面积11.7平方公里(至2030年),四至范围由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法核定。省ZF要求金安经济开发区(筹),一要进一步完善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并与六安市、城北乡、木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相衔接。同时,要科学编制控制性详规,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二要按照产城一体、城乡统筹、节约用地、优化生态、以人为本、宜居宜业的要求,建设成为产业特色鲜明、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聚区,开发开放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以及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新城区。园区重点发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物流等主导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