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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晚,六安霍邱县北二环路,一辆电动车与一白色轿车相撞,致骑电动车人受伤,肇事车辆逃逸。警方当晚查找并联系到肇事司机崇某,崇某承认肇事后逃离现场的事实,警方敦促其及时投案自首,但崇某一直未到案。
9月1日,民警赶往阜阳市太和县,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将崇某抓获归案。经讯问,崇某说接到交警队电话后很害怕,当晚就将事故车辆停在交警大队门前的人行道上后离开。因交通肇事逃逸,崇某某被霍邱县交警部门处以行政拘留15日。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通讯员 刘容海 吴争芬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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