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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民生] 六安10月1日起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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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8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采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按照居民(含暂住人口)、机关事业单位(含医疗机构、学校、福利院、养老院、社会团体)、工业、经营服务、特种行业五类计征。具体收费标准为:居民生活用水0.25元/吨,行政事业用水0.20元/吨,经营服务用水0.20元/吨,特种用水0.15元/吨,工业用水月用水量小于三千吨(含)的部分0.20元/吨、月用水量大于三千吨小于五千吨(含)的部分0.10元/吨、月用水量大于五千吨小于一万吨(含)的部分0.05元/吨、月用水量大于一万吨的部分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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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6-7-28 16: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水费得降???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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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9 16: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居民用水要加价0.25一吨了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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