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947
  • 回复3

[六安事儿] 餐费抵货款,酒店不甘心,法院判决:先结了账再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8-24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裕安区法院审理了一起餐饮服务合同纠纷。


  张某于今年5月1日在市内某酒店为儿子办婚宴,结账时共消费16532元,因该酒店之前欠张某货款未付,张某便以此为由拒不支付餐饮费。后经多次协商未果,酒店将张某告上了法庭,并提交了婚宴预订协议、消费清单、结账单和张某出具的说明等相关证据。张某则主张酒店先行支付货款后付清餐费。


  裕安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餐饮服务合同关系依法成立,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对于张某以酒店拖欠其货款未付为由,拒付餐饮费的辩解,不予采纳,张某可另行主张。遂判决张某五日内给付酒店餐饮费16532元。(韩洁 来源大别山晨刊)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6-8-24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就可以抵啊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24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酒店也太他妈牛逼了,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24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赖就是这样形成的。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微信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