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第四人民医院的骨科病房,记者见到了躺在病床上的刘先生。他表情痛苦,脸部多处受伤,缝合了十多针。不仅如此,鼻子和腰也摔骨折了,医生告知至少需要卧床静养两个月左右。这骑个自行车,怎么摔的这么严重呢?
“刘先生:水泥墩子跟路面颜色差不多,看不见。车子骑到跟前,看到墩子已经来不及了。没有路灯,没有标志。当时摔倒,流了好多血。手机也摔掉了,找了半天,打的120。
原来当天晚上,刘先生是第一次从永康路经过,这条路的两头都设置了石头墩子,应该是阻止大货车通行的,但人和小型车辆可以通过,因为路两头都没有设置禁行标志,也不时有车辆通过,刘先生看别人从那过,他也就从那过,没想到撞上了道路中间的石头墩子,摔成了重伤。
“刘先生:下坡子也没好快,没想到中间还有路障。
住院好几天,刘先生越想越生气,他觉得道路施工方应该承担责任。
“刘先生:没有指示,没有路标,把我摔倒这个样子,他应该要承担责任。
随后,记者来到交警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告诉记者,他们是第二天接到报警的,经现场勘查,事实确实如刘先生所说。
“市交警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 汪俊勇:据我们现场看,没有验收通车,路的两头还都有石头墩子,路中间一段也有石墩子,确实石墩子上面有轮胎碰撞的痕迹,和公共自行车绿色的油漆痕迹。
民警介绍说,发生事故的道路叫永康路,目前还没有经过验收,但小型车辆可以自由经过,路两头也没有禁行和警示标志,路灯也没有安装,极其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市交警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 汪俊勇: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在出行,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在未开通没有路灯的道路和公共场所,特别是夜间,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
记者:文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