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多重房地产市场利好政策影响,六安市区房地产市场近期持续火热,一些房产开发企业存在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行为,等待商品房“升值”后再对外销售。 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10月21日下午,六安市住建委召开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会”。
本次整治行动目的是通过整治推动规范房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并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营造我市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运行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全市房产市场稳定健康有序发展。
整治方案中的“14个红线”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 2.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 3.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不一次性公开房源及价格; 4.不按规定在销售现场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资料; 5.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6.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7.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8.不按栋销售商品房,分单元分楼层销售商品房; 9.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 10.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11.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 12. 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擅自交付使用; 13. 不按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4.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从2016年10月份开始到11月底结束
自查自纠阶段 (2016年10月20日-10月31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对所开发的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将结果报至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对未报送自查结果的,一经查实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从严从重处理。
重点核查阶段 (2016年11月1日-11月10日)
各县区要成立专项整治行动组,按照方案要求,对照整治内容,对辖区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重点核查,中心城区由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负责。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整改落实阶段 (2016年11月11日-11月20日)
各县区要结合检查情况和群众举报投诉线索,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逐案清查,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并进行通报曝光。
巩固提高阶段 (2016年11月20日-11月30日)
各县区要召开一次通报大会,通报违规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切实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期待最严整治 让六安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