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寨出台《金寨县2017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奖励办法》,县财政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的资金作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对县内符合条件的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农家小院、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等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例:招徕游客
1、规模招徕游客。对招徕县外游客到金寨年达1.5万人次以上的旅行社,以天堂寨景区入园为基数,超出部分给予3元/人次奖励。
2、旅游专列。组织境内、外旅游者以火车专列形式来金寨县旅游,在县内停留时间达1晚2天(含)以上,每趟专列300人(含)以上奖励3万元,每趟专列500人(含)以上奖励5万元。组织境内、外旅游者以高铁专列(一趟车包4节车厢以上)形式来金寨县旅游,在县内停留时间达1晚2天(含)以上,且每趟专列300人(含)以上奖励2万元,每趟专列500人(含)以上奖励4万元。
3、大团队。一次性组织境内、外旅游者来金寨县旅游,停留时间累计达1晚2天(含)的,300人(含)以上奖励0.5万元/团,500人(含)以上奖励1万元/团,800人(含)以上奖励2万元/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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