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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6日上午8时38分,霍山县交管大队下符桥中队接县局指挥中心指令称:在105国道1133KM+800M沈家畈路段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大客车和一辆轿车及停放的电动车发生碰撞,无人受伤,请速派员出警。 接警后,中队民警迅速出警。
中队民警到达现场后,勘查询问工作同步开展,同时,有序疏导过往车辆通行。经调查,金某松驾驶皖N32659号大型普通客车由霍山往六安方向行驶。 行至105国道1133KM+800M沈家畈路段,因避让从前方支路突然驶入主道的电动车时,客车车头紧急向右避让。 因方向操作过急,客车与正从右侧超车的汪某康驾驶皖NX001K号小型轿车发生刮擦,后导致汪某康驾驶皖NX001K号轿车失控,并冲撞上路边的路灯杆,造成轿车侧翻。 而金某松驾驶皖N32659号客车随后驶出路外,并碰撞停放路外的电动车,事故共造成三车不同程度受损以及路灯杆损坏。 所幸的是这起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在此,交警温馨提示,希望广大驾驶人在行车时,一是要注意观察前后左右车辆,注意行车安全;二是超车时必须小心谨慎,并仔细观察前后车辆,在没有超车条件的情况下,严禁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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