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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舒城县法院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几颗钉子而引起的邻里纠纷。
施某与朱某是邻居,多年相处下来,双方积下了不少矛盾。就在前不久,施某在两家共用的一堵隔界墙上钉了几颗钉子,装上隔水的塑料皮。朱某心生不满,找施某理论。施某恶言相向,朱某趁其不备拿玻璃杯砸向施某,导致施某面部受伤。朱某被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先行垫付了施某5000元的医疗费。但双方因赔偿问题僵持不下,诉至法院。 网络配图
庭审中,双方依旧情绪激动,怒目相向,法官及时制止了双方的争论。承办法官本着邻里之间应和睦相处的原则进行调解,但双方意见分歧严重,调解难度很大。若强行判决,只会增加双方的怨气。为避免事态扩大,产生不良影响,法官仍不放弃调解努力,经多次耐心劝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双方都有所松动。朱某对自己的鲁莽行为表示道歉,施某觉得朱某已经受到了处罚,大家都是邻居,以后还得相处。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朱某赔偿施某损失10000元(扣除诉前朱某已支付的5000元)。最终怒目相向的二人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握手言和,一起邻里纠纷圆满得到解决。
邻居长期相处有些摩擦也很正常,但应该相互体谅,为小事伤了和气得不偿失。 邻里和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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