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下午三点二十分左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经五路与312国道交叉口进行稽查布控。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 胡浩宇:一辆白色的小型面包车,录入信息是驾驶证被吊销,然后我们这边就进行拦截,我们大概是在两分钟之后,拦截到这辆车。
随后民警带驾驶员到岗亭进行处理,并询问驾驶员是否携带了相关证件。此时驾驶员一再声称他有驾驶证,驾驶的车辆是他朋友的。
现场声那个证件可带了?证件没带。可有证啊?有证吧?证件在家。可有?有,有。什么证?C1证。
在交谈中,驾驶员透露他中午喝了一些啤酒,随后民警要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不料驾驶员却多次拒绝,甚至向民警询问是否可以放他一马。他的行为引起了民警的怀疑,拒绝了驾驶员的请求,并要求驾驶员接受酒精检测。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 胡浩宇:当时检测出来的是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七十九毫克。
有酒驾,但是这之前还显示有驾驶证被吊销又是怎么回事?经过民警的调查,他们发现了一件让人惊讶的事情。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 胡浩宇:他在2016年的6月8号因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我们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经处罚吊销驾驶证了,这是第一次,然后在2017年的时候11月24号,又因饮酒驾驶被我们处罚过一次,昨天已经第三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男子张某某就有了三次酒驾行为,其中第一次是醉酒驾车,后两次则是饮酒驾车。一般人被处理过一次后,绝对不会有第二次行为,对于张某某的行为,民警表示他们将对张某某进行顶格处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 胡浩宇:驾驶证吊销期间,仍然驾驶机动车的是处以一千元罚款,行政拘留十日,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就是同样是处以两千元罚款,行政拘留十日,合并执行的话就是罚款三千元,行政拘留二十天。